综合香港01和《明报》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被告在民事商标案件中败诉后提出上诉,其中一个理据是法官陈嘉信的判辞涉司法抄袭。

香港一名法官被发现抄袭原告陈辞,将之放入判词。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形容这是不幸事件,并相信类似事件不会再出现。

林定国星期二(6月20日)出席一场论坛时说,这起事件显示了香港司法制度的透明性,彰显法律制度有非常高自我修正能力,以及良好的上诉机制。

上诉庭之后裁定被告上诉得直,并批评陈嘉信在判辞全面抄袭原告一方的意见,败诉方自然会感到不满。

香港司法机构曾就此事回应时说,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完全同意上诉庭判辞的意见,认为抄袭行为对诉讼双方不公平,也影响到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绝不能接受。

张举能已指示司法学院,特别针对判案书不可抄袭方面,加强对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培训。他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也就此事对陈嘉信作出严肃训诫,陈嘉信表示明白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