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7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2%。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7年,重庆全市民营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2%,民营经济市场主体430万户以上,其中民营企业135万户以上、中国民营企业500强15户以上。

在着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促进“非禁即入”,杜绝“准入不准营”,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隐形壁垒;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人士财产和人身权,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全面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大型民营企业拖欠中小民营企业的工程、货物、服务款项等具体举措。

上述八个方面中,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打造民营经济发展一流营商环境这两部分各有四项举措,占比最多。在化解民营经济发展困难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培育推广“渝贸全球”品牌展,按规定给予参展补贴;成立10亿元(人民币,下同,约1.87亿新元)规模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建立健全政府、银行、担保三位一体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等具体措施。

据中新社报道,重庆官方星期一(6月19日)发布的这份名为《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从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和潜力、推动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等八个方面提出23条举措,促进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