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星期一(6月19日)驳回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司法复核上诉申请,请求推翻国安处获准检取手机内容的法官指令。
据香港星岛头条报道,《香港国安法》指定裁判官罗德泉早前发出手令,授权国安处检取黎智英两部iPhone苹果手机内的资料。
黎智英为此提出司法复核,辩称手机内有部分内容属于新闻材料,并引用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规定,即裁判官可发出手令,授权搜查和检取指明证据。他质疑“指明证据”并不涵盖新闻材料。
司法复核申请已先后被原讼庭和上诉庭驳回。上诉庭去年裁定,“指明证据”涵盖新闻材料,并说新闻材料所得到的保护并非绝对,新闻材料并非可免于与刑事罪行调查有关的搜查及检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