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说,名为创意车贴,实为恶意车贴。纵观这些车贴,内容是疑似两个人的肖像,再配以“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等文字,指向性显然很明确。
文章引述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得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具体到这一事件,作为自然人,婆孙两人享有应有的肖像权、名誉权,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制作表情包恶搞她们,通过污言秽语网暴她们,则触犯了法律。
五一期间,两名女游客在浙江横店影视城插队被阻止后,当场发飙怒骂其他游客的视频在网上热传,随后涉事游客辩称是“平移”不是“插队” ,引发网络讨论,两名游客也遭到网暴。不久,网上出现恶搞二人形象的产品在平台上贩卖。
文章质问,如此可恶的车贴等,为何能够堂而皇之地在网上销售?这类产品明显侵犯他人权益,属于问题产品,为何未被禁止?由此不能不提平台责任。身为平台,当尽到主体责任,做到守土尽责。如果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乃至视而不见,客观上就起到了鼓励作用,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如果说一些网友嘲讽她们,乃至较为尖刻的言辞贬损她们,属于无意识,那么在相关平台上兜售她们表情包的商家则属于有意识地消费她们。无论制作表情包的人,还是销售她们表情包的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民网在文章中指出,是插队还是换队不难判断。此事之所以在舆论场中形成热点,一个重要原因是,公众对插队行为颇为反感,尤其对插队后仍振振有词、喋喋不休的行为,更是抵触。但如今,两名当事人的形象被做成表情包、做成车贴等,如此丑化,则需警惕。
针对浙江景区一对婆孙疑似插队引发全网热议,随后有商家将两人形象恶搞成表情包牟利,中国官媒人民网星期四(5月4日)发表网评文章说,“平移插队”事件可以引发有关文明的讨论,但是不能失焦,不能跑偏,不能滑向违法边缘。文章指出,商家借此牟利该受谴责,平台默不作声同样该受谴责。
文章说,商家借此牟利该受谴责,平台默不作声同样该受谴责。对于商家来说,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这是底线要求。对于平台来说,一旦发现商家销售违法商品,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也是底线要求,且写入了电子商务法。文章最后呼吁,期待相关平台早日担起责任,将问题产品尽快下架。
文章指出,涉事女子如果被坐实插队,当然该受批评,但是,可以批评她们,不能网暴她们,不能采取非法手段污名化她们。创作漫画讽刺她们,要把握住度。将她们的形象做成表情包,且在网上销售,更是一种法律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