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涉违反《香港国安法》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星期二(5月2日)开庭聆讯。

黎智英另外单独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及三家苹果公司均否认有罪。

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案件原定去年12月13日开审,香港律政司向法院申请押后至明年1月,以等待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辩方认为应重新排期,法官最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9月25日开审。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历时40天的审讯将在9月25日开审。香港律政司司长已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发出证书,指示案件不设陪审团,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处理。黎智英一方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星期二上午起进行一连两天的法庭聆讯。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认为,香港特首挑选及任命负责处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过程欠缺透明度及保障;当局也一直没有公布指定法官的挑选准则及要求,造成表面偏颇。他指出,《香港国安法》第44条列明,指定法官任期一年,但当局从没有公开指定法官委任、除任、续任以及人数等资讯,缺乏公众问责制,令公众觉得案件没有得到公平审讯。他也质疑,特首只委任部分法官为指定法官,为何其他法官不获处理国安案件的资格。

负责处理黎智英案的其中一名指定法官杜丽冰认为,黎智英代表律师的说法颠倒是非黑白,并指特首从各级法院现任法官中挑选及任命指定法官,现任法官则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根据司法及专业质素选择,按《基本法》在完善的任命制度下被任命为法官。她也说,高等法院的法官均有不同主责范畴,除了国安案件,仍有其他刑事及民事案件需要处理。由三名指定法官审理的国安案件,会公布完整的裁决理由,可让公众知道是否有偏颇。

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一同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发布、要约发售、分发、展示及复制煽动刊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