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宣城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星期三(4月12日)发布的消息,宣城市检察院制定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八条意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另外,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检察院4月10日也表示,该院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因生产经营涉嫌犯罪的市场主体人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捕不诉。

意见也提到,将突出保护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加强对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寻衅滋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犯罪行为的侦查监督力度,解决该立不立案问题。同时加强对动用刑事手段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案件的监督,解决不该立乱立案问题。

“八条意见”包括,依法慎用羁押、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的民营企业家、高管及技术骨干,做到每案必审,持续降低涉民企案件逮捕率、起诉率、审前羁押率,推动更多民营企业涉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得到宽缓处理。

中国多地检察机关释放支持民营经济的信号,其中,安徽宣城市检察院称,将持续降低涉民企案件的逮捕率,推动更多民营企业涉轻罪案件在检察环节得到宽缓处理。

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近日出台意见,提出严厉打击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惩侵害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犯罪,重视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除了安徽,陕西省榆林市检察院上个月也印发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加强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案件的监督,督促纠正错误的裁判和行政违法行为,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自主经营、财产权利、平等保护等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

据澎湃新闻报道,安徽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4月7日在安徽民营经济法治化建设峰会上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情况,其中包括“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