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还指,为支付黄姓学生等协助举办机器人体验营的人事开销,林显易另与该学生以及厂商集电有关人员合谋,开立金额9万9750元的不实发票及报价单向校方核销,用以支付学生酬劳。集电刘姓负责人对此坦承认罪,因此获检察官缓起诉处分。

资料显示,时任台北科技大学自动化科技研究所副教授的林显易,具有美国普渡大学电机博士学位,曾任科技部复审委员,专长为自驾车、智慧机器人等领域。林显易还曾以经济部技术处科技专家身份,参与2021年9月台湾工研院与美国半导体研发联盟等机构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该合作备忘录强化了台美半导体研发互补,合作抢攻AI晶片商机。
 

综合《联合报》和中时新闻网报道,台北地检署星期一(3月6日)起诉林显易、其指导的黄姓博士生,以及厂商集电公司赖姓业务主管三人,在2018年间承办台北科技大学“智慧协同机器人顺应控制设备租赁”采购案时,共谋浮报工业手臂和软硬体设备采购金额。

前台北科技大学副教授林显易涉嫌与另两人合谋,承办学校采购案时浮报款项,诈领台湾科技部补助134万余元(新台币,下同,约5.9万新元),三人被台北地检署以诈欺、伪造文书及违反政府采购法等罪起诉。

检方调查称,2018年科技部中部科学工业园区管理局曾就“卫星基地智慧机器人计划应用基地组”计划案,补助台北科技大学688万元。林显易在承办学校该计划下属采购案时,利用计划案共同主持人身份,在明知采购案仅需一套机器时,却以体验营租赁软硬体设备名义,浮报30套多辐工业手臂及软硬体套件。其采购预算达到205万元,并以不实验收从中诈得134万85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