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罗崇敏背离初心使命,丧失政治立场,被开除中共党籍后毫无悔过之心,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言论;以投资为名,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对国家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巨额财物。
罗崇敏去年6月3日发文《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被指侮辱英雄烈士。云南省教育厅同年7月通报,经调查,发现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已按有关规定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星期三(2月15日)发布的通告称,日前,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昆明市监委对罗崇敏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通告指出,罗崇敏违反政治要求、廉洁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中共十九大后仍不知止。
依据有关规定,经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同意,决定取消罗崇敏退休待遇;经昆明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此前被指发表侮辱英雄烈士言论的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被取消副处级退休干部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1岁的罗崇敏是云南江川人,曾任玉溪市委副书记、云南民族学院党委书记、红河州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省人民政府参事等职。
2016年1月,罗崇敏退休。次年11月,因严重违纪被开除中共党籍,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