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称,如确有紧急情况因公务、就学等需前往上述国家的,应至少提前三日向户籍所在村(社区)及派出所同步报备(需填写附件表格),并提供公派出差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明(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有效劳动合同等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前往上述国家。
通告称,组织、运送、参与偷越国(边)境的,将依法予以严惩。目前正在实施或预谋非法出境的人员,应主动停止、立即返回并通过家属及时联系户籍地派出所;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处罚。
未提前报备、审批,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边检部门拦截劝返的,将按照中国国务院联席办下发的《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纳入列管,依法执行注销护照、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
为防范电信诈骗,湖北省恩施市要求市籍人员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缅甸等八个国家。
恩施市公安局星期二(2月7日)发布紧急通告称,为更加有效防范、精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犯罪,坚决遏制恩施市籍人员非法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它犯罪活动,恩施市籍人员非紧急、非必要不得前往柬埔寨、缅甸、老挝、阿联酋、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土耳其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