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将终止主板在审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的审核,并将相关在审企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转交易所,对于已接收尚未完成受理的主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不再受理。

中国证监会称,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与核准制相比,不仅涉及审核主体的变化,更重要的是充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注册制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的实质性门槛尽可能转化为信息披露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

中国证监会星期三在官网发布《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从星期三(2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中国证监会强调,实行注册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审核工作将主要通过问询来进行,督促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同时,综合运用多要素校验、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投诉举报核查、监管执法等多种方式,压实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易所仅受理中国证监会主板在审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主板在审企业应按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并向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注册申请,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的可以将反馈意见回复作为申请文件一并报交易所。主板在审企业提交申请时,财务资料有效期可延长三个月。在此期间受理的企业,交易所基于其在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顺序和审核资料,按照全面实行注册制相关规定安排后续审核工作。

同时,中国证监会也发布《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前后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过渡期安排的通知》,以稳步推进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有序做好实施前后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以及在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开转让等行政许可事项的过渡。

中国证监会称,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证监会将继续接收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全面实行注册制前,中国证监会将按照现行规定正常推进行政许可工作;已取得核准或豁免核准同意函的公司,可以继续推进挂牌发行等工作。

《意见》称,近日中共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围绕“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总目标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尊重注册制基本内涵、借鉴全球最佳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特征原则,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一注册制改革的本质,同步加强监管,推进一揽子改革,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更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全面实行注册制主要规则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交易所开始受理主板其他企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并购重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