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的律师庭上提出余正煌与林智坚两份硕士论文比对表,共计有33个段落类似,而且余正煌的论文有引述出处,但林智坚却没有,有违常理且匪夷所思。

台湾调查局调查官余正煌日前控告前新竹市长林智坚抄袭论文侵害著作权,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三(1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林智坚在庭上坚称,自己没有抄袭,也没有认罪的问题,更反指自己才是受害者。

林智坚律师还准备2万多字答辩状,尝试证明余正煌的论文才是侵害林智坚著作权,余正煌没有权利提自诉。

综合台湾《上报》和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星期三下午召开程序准备庭,这是此案首次开庭审理。

此外,余正煌的律师张祐齐说,余正煌认为林智坚在抄袭风波为自己辩护时,有侵害余的名誉,星期三将向台北地检署递状控告林智坚涉嫌诽谤。

林智坚在法庭上说,2014年自己参与新竹巿长选举,以相关民调等作为论文依据,而相关民调资料是自己提供的,论文在时任教授陈明通协助下完成,他创作此论文,没有动机及必要去抄袭余正煌的论文,因此他没有抄袭、没有认罪的问题。

余正煌后来委托律师吴俊达、张祐齐、曾威凯到台北地方法院递状提起刑事自诉,控告林智坚涉嫌违反著作权法。

林智坚还称,被余正煌认为有抄袭,他感到很冤枉,并指控余正煌是在操弄新竹市选情,反称自己才是受害者。

林智坚宣布参选桃园市长选举后,被爆料他在台湾大学国发所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余正煌的论文。台湾大学去年8月9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学术伦理审定会决议,认定林智坚与余正煌论文内容高度重叠,且余正煌论文早半年完成,林智坚无法提出反证,因此认定是林智坚抄袭,撤销硕士学位。

林智坚离开法院时,没有回应媒体询问。林智坚的律师胡中玮接受媒体联访时说,余正煌应自行出庭说明,到底论文哪个部分有抄袭,不要躲在律师背后。

双方就能否以台大学术伦理审定会决议(认定是林智坚抄袭)作为此案证据,以及时间点部分,应以两人论文完成时间来判断,还是以论文发表时间来比对等问题进行争辩。庭讯约一小时结束,法官庭末谕知,待两造提供资料后,续行审理。

林智坚称,是他先完成论文寄送给陈明通的。法官询问论文写作地点时,林智坚回答,他与陈明通会面讨论论文的地点,都是在老师的办公室;如果他人在台北,就是在学校写论文,如果他是在新竹,则不一定。

余正煌的律师吴俊达受访则说,余正煌是默默无闻的调查局公务人员,却因林智坚参选桃园市长无端卷入此一论文抄袭纷争,余正煌才是受害者,且为了人格清白及任职公务机关权益,迫于无奈,才决定透过提起自诉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