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指出,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社会普遍担忧未取得香港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或大律师参与国安案件会对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和《香港国安法》准确实施带来风险。特首就此提出对《香港国安法》释法的建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释法,符合宪法和《香港国安法》的规定,表明了中央政府坚持依法治港,坚持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相统一的坚定决心,有力维护了《香港国安法》权威,进一步巩固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是正当、必要之举。

香港司法机构回应称,尊重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香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就《香港国安法》第14条及第47条作出具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司法机构会继续按《香港国安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并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包括终审权),不偏不倚地履行其司法职能,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

香港立法会议员星期五(12月30日)也发联合声明说,此次释法具有必要性、正当性、合法性及权威性,也有必然的法律效力。释法不但明确了香港国安委的特殊地位和职能,授权其在相关情况下作出判断和决定,也体现了港府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并体现了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权与香港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与此同时,此次释法也有助于进一步促使《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法律和制度有效衔接,是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重要措施,是确保《香港国安法》得以准确实施的重要举措,对香港具有积极意义。

针对中国人大常委会星期五(12月30日)就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能否聘用外籍大律师为他抗辩《香港国安法》官司作出释法,中国中央政府驻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回应称,此次释法进一步阐明立法原意,明确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香港特首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地位和职责,对完整准确、不折不扣实施《香港国安法》意义重大。

此外,中国全国政协常委唐英年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相关条文作出解释有一锤定音的作用,有效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的重大争议,进一步完善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对促进香港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释法也使香港司法机构能够更理解全国人大的立法原意,尊重《香港国安法》的权威性和凌驾性,尽职尽责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

中央驻港国安公署发言人说,根据中国国务院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进一步阐明立法原意,明确香港国安委和特首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地位和职责,解决了《香港国安法》适用中出现的问题,对完整准确、不折不扣实施《香港国安法》意义重大。

声明指出,释法无损香港《基本法》赋予香港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及终审权,也不针对任何具体司法判决,有助于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保障,也有助于香港法院依法公正地审理国家安全案件,更好地履行司法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责任。

香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发声明对释法表示欢迎与支持。他说,此次释法是“一国两制”下香港宪制秩序的一部分,排除了法律执行程序中的不确定性,确保《香港国安法》可以完整准确实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作为香港立法机关,立法会必定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安全,令“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综合中新社和网媒“香港01”报道,中国人大常委会针对黎智英案进行审议,并在30日会议闭幕时发布释法内容,表明涉及《香港国安法》案件,如果聘请不具有香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法院应该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否则香港国安委会应当根据规定介入,作出判断和决定。

发言人强调,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香港国安法》具有同等效力,香港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必须遵从和执行。此次释法进一步明确了香港国安委对涉及国家安全问题具有作出判断和决定的权力,明确了特首对有关问题的认定权,有助香港国安委和特首更加有效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建立健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长效执行机制。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法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支持香港国安委落实人大常委会释法的精神和要求,切实执行香港国安法和人大释法,确保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香港政团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自由党等星期五(12月30日)也分别发表声明说,《香港国安法》是香港应对错综复杂国际形势的定海神针,更是协助香港由治及兴的重要法律。此次释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排除香港国安风险,让港府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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