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就受贿案对中国最高院原副院长沈德咏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通报指,沈德咏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央纪委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通报说,沈德咏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68岁的沈德咏在最高法工作18年,曾任最高法副院长达10年之久,他也是中共十八、十九届中央委员。

沈德咏早年曾在江西省政法委、省高院、省纪委任职。他在1998年年底出任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2006年,他短暂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约一年半后又回到最高法。此时,沈德咏已升任正部级的常务副院长,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称号。

沈德咏是在今年3月21日通报被查,同年9月7日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三周后被捕,是今年首名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星期二(12月27日)通报,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沈德咏涉嫌受贿案的调查,并指定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沈德咏。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报还称,沈德咏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中共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

沈德咏还在2018年3月起担任中国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当时的通报称,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