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工信领域重要、核心数据出境,须进行安全评估。
据第一财经星期三(12月14日)报道,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核心数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境内存储要求的,应当在境内存储,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年7月7日曾公布《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当中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必须通过网信办的安全评估,才能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处理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以及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敏感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
管理办法要求,非经工信部批准,数据处理者不得向外国工业、电信、无线电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