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支联会常委蔡耀昌称,《基本法》保留陪审团制度,质疑高院审理的《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变成常规,至今无一案幸免,做法不正常及不合理。
已解散的支联会早前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被告获通知此案将不设陪审团。香港律政司回复询问时说,律政司长按《香港国安法》及案件个别情况考虑是否发出需设陪审团审理的指示,并称改由三名法官审讯,目的正是要确保公平审讯,秉行司法公义,绝无减损被告的任何合法权益。
综合《星岛日报》《明报》等星期天(12月4日)报道,支联会案是第四起转介高等法院审理的《国安法》一审案件。翻查资料,四起案件无一采用陪审团。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4日在脸书发文指,(律政司长)林定国12月1日发出的证书中,引述案件“案件具有涉外因素”、“保障陪审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若审讯在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有可能会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实际风险”,因此要求不设陪审团。邹幸彤称对这项决定“不意外”。
已解散的支联会及前主席李卓人,两名副主席何俊仁、邹幸彤去年9月被落案控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何俊仁扣押15个月后于今年8月获准保释,李卓人则星期一(5日)向高院申请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