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九合一”地方选举将于11月26日投票,中央选举委员会要求,自16日起禁止发布或传播相关民调。

中选会说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3条第2项规定,政党及任何人在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的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

另外,投票日当天零时起,也不得通过社群媒体或任何方式,为候选人或政党助选及宣传,违反者处以新台币50万(约2万2100新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中选会特别呼吁,政党、候选人、民调机构、所有媒体及民众,都应遵守“选罢法”的规定。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九合一选举进入倒数阶段,各方封关民调齐发,中选会星期二(11月15日)要求,自11月16日零时起至11月26日下午4时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与候选人或选举有关的民调资料,也不得加以报道、散布、评论或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