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星期四(8月18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发文介绍,近年来有些企业在盒装月饼中搭售或者混合销售鱼翅、燕窝、人参、冬虫夏草、茶叶、白酒、洋酒、珠宝、丝巾等高价商品甚至奢侈品,其价值远远高于月饼,却仍以“月饼”之名销售,成为天价月饼的主要来源。

研究室指这一现象不仅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也使得月饼容易异化成为腐败的载体,“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中国官方发布公告,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时,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或混合销售其他商品。

三是以中秋礼盒等名义变相进行搭售或者混合销售,如在中秋礼盒中同时放置高价商品和月饼,规避监管。有关部门将针对三种行为予以查处。

研究室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已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根据《公告》要求,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出现三种行为:一是搭售其他商品。二是将月饼与其他商品混装,如在月饼礼盒中混装茶叶、保健品、酒等其他商品,尤其是贵重商品或者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