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力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力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社会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星期五(7月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官方发出的处理通报称,孙力军从未真正树立理想信念,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质极为恶劣,权力观、政绩观极度扭曲,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制造散布政治谣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捞取政治资本。
2018年,孙力军应他人请托,指使有关人员通过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等行为,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情节特别严重。孙力军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两支。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孙力军的刑事责任。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去年10月通报,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这份措辞严厉的通报,指孙力军“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显示他很有可能被重判。
通报还提到,孙力军大肆卖官鬻爵、安插亲信、布局人事,严重破坏公安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中国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一审被控受贿6.46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约1.35亿余新元),非法拥有两支枪支。
52岁的孙力军2020年4月落马。他毕业自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州立大学公共卫生和城市管理专业。孙力军2018年出任公安部副部长时,是当时最年轻的公安部副部长。
通报也指孙力军在党内大搞团团伙伙,并罕见出现“成伙作势控制要害部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擅离职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使用公安侦查手段对抗组织审查”等表述。公开报道显示,孙力军是疫情期间中央赴湖北指导组的成员之一。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孙力军利用担任上海市卫生局外事处副处长,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处长,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国内安全保卫局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