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和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发布消息,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总经理贺林被开除党籍。
经中国人民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贺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北京市东城区监委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通告指出,贺林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靠企吃企,大肆敛财,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同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伪造身份证件罪。而且,贺林在2018年4月因违纪受党纪处分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贺林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钱款,伪造姓名并通过他人为其配偶办理虚假身份证件。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经查,贺林在人员录用、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多占公有住房,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吸收存款提供帮助谋取利益,违规持有关联企业非公开发行股票。
贺林1958年8月出生,山西平陆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任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1996年6月兼任人民银行基建办公室主任,2002年8月任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2003年10月任原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3年12月任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主任,2018年8月免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