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港府会否将普通话评估列入公务员升迁因素,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回应说,公务员需通晓两文三语,其语文能力,包括普通话的能力会反映在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上,而工作表现是晋升选拔的重要考虑因素。

聂德权说,中文和英文同是香港的法定语文,政府的政策是维持一支通晓两文三语的公务员队伍,确保他们在处理公务时能与市民有效沟通。各部门或职系首长会按其辖下公务员职系的工作需要,在有关职系的入职条件中订明适当的中英文语文,包括普通话能力要求。
 
他提到,公务员学院致力推动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协助他们不断提升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根据不同人员的需要,学院为公务员提供的培训涵盖不同程度的课程。学院也不时举办普通话专题讲座,内容涵盖粤普对照、表达技巧训练、提升普通话水平的方法,以及工作实务应用。此外,学院也为公务员提供网上学习资源,内容围绕语音辨正、粤普异同、热点词语、公务场合常用语句及对话交流等。
 
聂德权说,过去五年公务员事务局举办的普通话培训课程及讲座接近500场,参加学员共约1万3000人次,他们对参加普通话培训有非常正面的评价,普遍认为培训对他们的工作有所帮助。在现行的工作表现评核机制下,公务员在工作中运用普通话的能力是受评核项目之一,受评人在评核期内取得的语文资格及参加培训课程的资料,也会记录在评核报告。
 
他补充,公务员的晋升,是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所订的准则,包括有关人员的品格、能力、经验及晋升职位所需的资历,并经晋升选拔委员会进行遴选和作出推荐,挑选最优秀和最合适的人员填补晋升职级的职位。公务员的语文能力,包括普通话的能力会反映在有关人员的工作表现上,而工作表现是晋升选拔的重要考虑因素。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经民联立法会议员、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在质询时说,港府曾称,要力求培养中英兼擅,能操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因此希望了解每年政府为公务员提供的普通话培训课程数目、如何评估现时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会否将公务员参加普通话培训及经评核的普通话水平纳入公务员升迁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