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家公司的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也已经执行完毕并获得法院裁定确认。这些公司包括海航集团,以及与该集团有关联的公司。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海航集团案件列为2021年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之一。最高法今年1月在介绍海航案件时说,海航集团曾是以航空运输、机场运营、酒店管理、金融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拥有境内外企业超2000余家,2017年底爆发流动性危机,并转为严重资不抵债的债务危机。

集团在微信上说,自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0月31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以来,在法院的监督下并经依规公开遴选,确定由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信托受托人。

中国海航集团今天(24日)宣布,公司风险处置工作已经完成,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也已成立。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3月裁定对海航集团等321家公司实施实质合并重整。中国最高法指出,上述321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涉及债务规模最大,审理难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