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23条立法,是指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所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法律条文,其用意是以法律禁止任何有损该国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统一,以及国家安全的行为。

他说,若他成功当选上任香港特首,23条立法将成为重要工作。他知道现届政府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日后若当选上任,会与相关的部门、法律同事,详细讨论这方面的工作。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天宣布,政务司长一职在现届政府任期剩下的时间内将悬空,对此,李家超认为不会有问题,不会影响政府施政。他说,政务司司长的委任是中央政府和特区的决定,一定会考虑整体政府未来运作。按照过往经验,政府会作适当安排,可以透过适当安排在不同领域照常发挥司长的权力作用,因此不必担心。

与会计界和法律界选委会面后,李家超强调,自己重视法治,他形容法治是要稳固发展的其中一块基石,而法治同时也是香港优势,做好法制可建立香港信心。

根据该条文,香港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就《基本法》第23条本地立法,但1997年回归后,港府一直未落实。直到2003年,时任特首董建华才提出草案,并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咨询。立法的过程在社会上引起巨大争议,许多港人都对法案感到忧虑。

参选香港特首的前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今天(14日)说,若成功当选,23条立法将成为重要工作,会与相关部门详细讨论。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李家超说,未来其选举活动主要有两方面工作,他和团队会继续与各界会面交流,收集意见,他也会多花时间撰写政纲,并认为这方面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