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昨天(20日)敦促欧盟各成员国对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以及其他七名陆港官员实施制裁。
欧洲议会还敦促香港政府释放所有政治犯,以及撤销对近年参与和平示威抗议者的指控。该会议也促请欧洲理事会和欧洲成员国重新审核对香港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支持。
欧盟若要实施制裁,则需要27个成员国一致通过,但各成员国迄今为止尚未对香港问题达成共识。
欧洲议会也促请欧洲理事会将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中央驻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和政务司司长李家超共八名大陆和香港官员,列入欧盟人权制裁名单,并吁请欧洲理事会和欧洲委员会同意制定一份名单,制裁那些在香港涉及人权镇压活动的公司,并禁止它们进行投资活动。
该议会说,欧盟需了解香港目前的人权情况,以决定是否批准与中国达成的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该协定2020年12月达成,原定去年在欧洲议会通过,但该议会同年5月20日冻结中欧投资协定批准程序,称此举针对北京对欧盟人士的制裁与香港、新疆等人权问题。欧洲议会以599票赞同对30票反对通过该决议。
据欧洲议会官网通报,欧洲议会成员昨天以585票赞成对46票反对,通过这项不具约束力的决议案。欧洲议会在决议案中“以最强烈词语谴责香港人权情况每况愈下,如同中国大陆一样,严格限制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新闻自由”,并重申将与香港市民同在,共同争取自由和民主。该议会同时也谴责目前处于流亡或被判监的许多记者所遭受的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