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中国前国家研究员贾康认为,中国可以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将其扩大到深圳、海南和浙江等更多地区。

现任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的贾康写道:“这三个中央寄予厚望的行政区,都有较好的条件和现实紧迫性去加入先行试点范围。”

贾康说,借鉴以往中国改革中的立法经验,从一审、二审到三审,至少要有一年以上的时间,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由于必定有激烈的观点争议,其立法很可能还要推到四审。
 

贾康认为,政府可以通过税率调整来优化政策。征收房地产税不会改变北京和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上涨的趋势,但会使房价上涨速度放缓,波动和炒作减少。这也会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收入分配和财产配置。

曾任中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的贾康周二在《环球时报》发表文章建议,中国应扩大目前在上海和重庆开展的试点,同时启动全国性房地产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