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案发生于2019年10月1日,香港警方在湾仔一住宅搜出白电油、玻璃瓶及布条等物品,住宅租客及屋内5人被控“串谋暴动及串谋非法集结交替控罪”,沈小民裁定6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报道称,沈小民先后于2020年9月及2021年2月,将有关修例风波两案合共14名被控暴动罪的男女被告,全部裁定脱罪。其后律政司认为他犯了法律观点的错误而提出上诉。
据中通社报道,沈小民早前已正式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辞职,申请提早在60岁退休,放弃每月逾23万港元(4万新元)的薪酬,生效期为下月初。
年近60岁的沈小民,在英国取得社会科学士学位,亦在英国法律教育委员会完成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于2012年晋升为香港区域法院法官。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据报已向终审法院请辞提早退休,将偕同妻子及儿子移民英国,成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首名离港移居海外的本地法官。
经沈小民裁定、引发外界质疑的两案,一案为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的湾仔暴动案,沈小民在裁决时接纳辩方部分看法,即不排除被告等人是希望到场“见证这难得的历史时刻”,裁定控方针对女社工陈虹秀的表面证据不成立,下令陈虹秀无须对控罪答辩,当庭释放;其后亦裁定余下7名被告全部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