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日报客户端消息,针对此次救灾中暴露的思想麻痹、作风不实、防汛部署不落实、预警响应不及时、避险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随州市及随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和湖泊局主要负责人,随县县委县政府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或诫勉等处分。责成随州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等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湖北随县柳林镇“8.12”极端强降雨引发山洪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日前经过调查,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其中湖北随县县委书记被免职。
其中,给予随县县委书记陈武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分别给予随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黄宗超,随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银洲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去现任职务,按有关规定履行免职程序;给予柳林镇党委书记张长安留党察看、撤职处分;给予柳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程立军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随县柳林镇8月11日至12日发生极端强降雨天气。从11日21时至12日9时,柳林镇累计降雨503毫米,12日4时至7时降雨量达373.7毫米,5时、6时连续两个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均为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极端强降雨导致21人遇难四人失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