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鉴于第二次和第三次众筹筹得的资金已用完,李宇轩建议举行第四次众筹,筹集资金用于“重光团队”运营开支。 第四次众筹2020年8月完成,募集资金170万美元,并存放在西蒙在美国设立并控制的Project Hong Kong Trust下。根据西蒙的指示,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其他助长国际游说等行为。
 

在第二次国际宣传中,西蒙安排众筹的资金(以英镑计)先存入苹果日报专栏作家黑兹伍德(Jack Henry Hazlewood)在英国的银行账户,然后转入李宇轩在英国的个人银行账户。在第三次国际宣传中,西蒙将众筹募集的资金(美元)转入他在美国的个人银行账户和他设立的名为“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美国信托基金, 然后通过将320万港元转入李宇轩在花旗银行香港的个人银行账户,偿还李预付的出版费。此外,LAIS HOTEL支付了在六家报纸上发表的费用,总额约为 354 万港元。

这些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谴责北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香港警察,并敦促外国对中国或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制裁或封锁,或从事其他敌对活动。

控方指,黎智英及西蒙还通过以下方式协助宣传活动:分别免费在苹果日报的标题上报导其活动,以宣传 “重光团队”;允许刘在宣传中自由使用苹果日报的版权照片。

除宣传活动外,第二次和第三次众筹筹得的款项亦用作“重光团队”营运开支及游说,例如组织公众游行或集会、聘请英国顾问等。

据《星岛日报》报道,控方指,2019年6月至8月期间,李宇轩按照代表黎智英及黎志英助手西蒙(Mark Simon)的陈梓华传达的指示行事,与其他人士一起组织活动和众筹,在全球发布宣传,包括在2019年6月的第一次国际宣传, 2019年7月第二次国际宣传和2019年8月第三次国际宣传。

“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及法律助理陈梓华,今日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方指出,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是幕后策划人。

黎智英及西蒙通过以下方式为这些宣传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对于第一届国际宣传,黎智英及西蒙预留了约 500万港元用于预付款。他们通过其控制的公司,即一家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LAIS HOTEL”)和一家香港公司Dico Consultants Limited(“Dico”)向五家报纸预付款156万港元。

根据陈梓华的指示,李宇轩从众筹中偿还了黎智英及西蒙,将156万港元转移给一家名为 Chartwell Holding Limited 的台湾公司,西蒙为该台湾公司的董事。

控方指,李宇轩和陈梓华为支付出版费,与其他积极分子组织了三次众筹活动,分别筹集了700万港元(122.55万新元)、30万英镑(56.16万新元)和183万美元(249.63万新元)。黎智英及西蒙非常支持这些国际宣传活动。尤其是在第一次国际宣传之后,西蒙告诉陈梓华,黎智英 和他对这次活动的结果非常满意,他们将通过提供资金支持、网络和媒体来支持任何与国际宣传有关的活动。

控方指出,该文章在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瑞典、比利时、日本、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的报纸上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