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引述原告表示,黄有龙由2017年6月开始,其还款支票便再无法兑现。换言之黄有龙除还了部分利息外,从没有清还本金。之后明诺国际财务在2018年11月,将这两笔债项转让给本案原告。

还款安排方面,黄有龙须预先把一张1亿港元、及12张200万港元的支票交给明诺国际财务,明诺国际财务每月兑现一张200万元支票作为利息,12个月后再兑现1亿港元本金的支票。

原告表示截至现在,第一笔贷款所欠之本金加利息,已累积至1.99亿港元;第二笔贷款的欠款总额,也达到逾9895万港元。原告现要求黄有龙以及逄宇峰立刻清还有关款项,并支付还款前继续滚存的利息及原告的诉讼费用。

据港媒报道,中国知名艺人赵薇的丈夫黄有龙,被指拖欠两笔合共1.5亿港元的贷款,于上周五(25日)连同贷款担保人被债权人上诉香港高院原讼庭民事控告。债权人要求法庭颁令黄有龙与担保人清还所有欠款,本金连同累积之利息总额约3亿港元(约5190万新元)。

香港东网昨天披露,此案原告为万汇有限公司,首被告黄有龙、次被告逄宇峰。据原告上诉指称,黄有龙在2016年8月,与一家“明诺国际财务有限公司”达成贷款协议,明诺国际财务同意向黄有龙借出1亿港元;逄宇峰则担任首被告的贷款担保人。

至同年10月,明诺国际财务与黄有龙达成第二份贷款协议,同样由逄宇峰做担保,贷款5000万港元。这笔贷款则要在三个月内清还,同样以预填支票还款,每个月还100万港元利息,三个月后再还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