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随后针对定罪提出上诉,其中两人也针对刑罚提出上诉。陈健民在庭外说,他对上诉被驳回感到失望,并将考虑是否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针对戴耀廷及黄浩铭的刑期上诉,上诉庭指占中运动的根本动机是争取真普选,以及要求释放被捕学生领袖,原审法官陈仲衡也认为,占领行动所造成的公众妨扰非常严重,占领马路对民众上班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
香港法院今天(30日)驳回“占中九子”针对定罪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申请。
戴耀廷及陈健民因占中九子案被判即时入狱16个月,邵家臻及黄浩铭则入狱八个月,朱耀明被判囚16个月但缓刑两年,钟耀华、李永达及陈淑庄被判囚八个月但缓刑两年,而占中期间未满21岁的张秀贤则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陈健民、邵家臻、黄浩铭已服刑完毕。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这九人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李永达。香港法院前年裁定,他们的串谋犯公众妨扰罪、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的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监、缓刑或社会服务令。
上诉庭考虑上诉方就刑期上诉的陈词后,也不认为会为判刑带来丝毫差异,而原审法官陈仲衡虽然曾说,戴耀廷与其他被告均对造成公众不便没有悔意或歉意,但陈仲衡判刑时已就戴耀廷的良好品格,酌量减刑两个月,故驳回耀廷及黄浩铭的刑期上诉。黄浩铭已服刑完毕,由于戴耀廷服刑约四个月时获准保释等候上诉,所以现在须继续服刑,戴本身也因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