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ICC)去年12月裁定,他们不会对中国境内的“大规模拘留”指控展开调查,因为中国不是ICC签署国。
报道称,人权观察组织在一份报告中通过证人证词、政府文件和媒体报道等证据,列举酷刑、强迫失踪、劳动力转移、性暴力和其他侵害他人的案件。
人权观察组织昨天(19日)称,中国在新疆的行为可能达到危害人类罪的标准,并呼吁联合国对“普遍存在”的侵害行为展开调查,并要求企业拒绝使用在该地区制造的商品。
据路透社报道,组织声称,有证据显示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等突厥穆斯林持续被残酷虐待。
报告呼吁企业,如果不能确保在制造自己的纺织品或其他商品供应链方面,不涉及新疆强迫劳动,这些公司就应该停止在新疆做生意。
组织执行主任罗斯(Kenneth Roth)说,根据国际法,上述罪行是最严重的罪行之一。
报道称,这份报告针对中国在新疆的行为如何达到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下的危害人类罪标准,提供法律框架。
中国政府多次强调新疆没有拘留营、强迫劳动,也没有发生过种族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