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澎湃新闻报道,福泉中学办公室工作人员今天说,涉事女教师及学校副校长道歉系市委文明办要求,并非学校自发行为。聂姓女教师除了在福泉电视台公开道歉,还在教育系统被内部通报批评。
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一名中学女教师近日因违反交通法规在人行道上骑自行车,被迫上电视公开道歉引发关注。
聂姓女教师在时长45秒的公开检讨中表示,11月9日,她在福泉市政府红绿灯处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本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这是不文明行为,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此外,女教师所在的福泉中学常务副校长张光奎也在当地媒体上做了公开表态说:“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们作为教育单位感到很惭愧。”该中学将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一旦被发现存在不文明行为,所有市民需通过媒体向广大市民公开道歉,依据是2020年在福泉市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发布《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所有市民(都这样)。”
报道称,此前福泉市曾表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但今年落选,随后该市开始对交通违法行为在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开曝光。
聂姓女教师在公开检讨中向全市人民道歉,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文明市民,为创建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据上游新闻报道,贵州多家媒体昨天(17日)播发了一则特殊的“检讨”,福泉市福泉中学一名聂姓女教师因驾驶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向全市人民道歉。此外,聂姓女教师所在的福泉中学副校长也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福泉市委宣传部文明办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关注到网络上对于女教师违规道歉的相关舆论,“市里面在进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觉得大家都应该遵守(规则)。”
据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骑行。人行道属于行人专用道,非机动车若要借道,只能在人行道上推行。今年6月,上海闵行交警发布称,如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骑行,将被处以罚款50元(人民币,约10.23新元),而贵州福泉当地的处罚标准未见有公开报道。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质疑,认为该曝光手段太过严苛,“上电视道歉的法律依据在哪里”?也有网友表示,“这样的行政水平,真是不配称文明城市”。甚至有网友揶揄说,“没评上文明城市,领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