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晓麟早前被控一项暴动、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及不依期归押罪名。岑晓麟曾承认不依期归押罪,否认其余两罪,以及表明愿意承认暴动罪的交替控罪即非法集结。

香港26岁地盘工人岑晓麟涉去年“修例风波”期间在警察总部参与暴动,17日在相关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及普通袭击罪成立。本案为“修例风波”中首宗经审讯后被裁定暴动罪成的案件。

案件中受袭警员张金福作供时称,案发时曾被岑晓麟拳打右边嘴角,事后口腔溃疡“爆裂”,痛了一星期。岑晓麟自辩时承认曾向便衣警挥拳两次及脚踢一次,声称因看到不明男子突然冲出来,并推跌一名女子,其后不明男子又不断挥动双手袭击他人,意图冲击警总,才使用武力制止他及作自卫。

裁决当日,法官裁定,被告袭击他人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不成立,暴动罪、交替控罪的普通袭击罪成立。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去年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岑晓麟并涉嫌期间围殴一名便衣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