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提到,要明确新业态监管规则。以营利为目的,在剧院等演出场所为公众提供现场文艺表演视频播放或在线观看服务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其中,对已经批复的营业性演出活动不再重复审批,实行事前备案管理。运用全息成像、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设计、虚拟现实等技术展示虚拟形象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通报,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同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在申报时一并提交在线传播服务单位许可证件、观演网址和应急预案等材料。在线传播服务单位也应当安排专人对演出内容、弹幕评论等进行实时审看,发现含有法规禁止内容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并保留视频资料至少60日以上备查。

中国文化和旅游部昨天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

通知也提到,要规范在线演出管理。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为公众实时提供现场文艺表演活动的,应当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并由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在线传播服务。

这项通知指出,要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例如,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此外,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