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01报道,该案的裁判官苏文隆拒绝让谭得志保释,案件押后至11月17日再讯。
谭得志现年48岁,控罪指其今年3月及7月,于香港不同地点摆街站并发表煽动文字,呼叫“光复香港”等口号。他被指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政府,意图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意图怂使他人不守法。
控方在庭上透露,谭得志曾发表并涉嫌违法的口号中包括:“721唔见人,831打死人,10月1枪杀人”、“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队”等。
香港人民力量副主席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罪,案件今日(8日)提堂,法官拒绝让谭得志保释。
谭得志还涉嫌在本年初参与大埔区中学集会,期间煽动在场中学生参与数天后将举行的集结。折起案件7月提堂,他当时只被控煽动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方当时已表明会外加两项控罪。控方目前新增两项控罪为发表煽动文字罪,及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三罪今日进行合并同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