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少林寺屡次面临被侵权的情况。早前河南一家罐头食品厂曾上市“少林”火腿肠。在该厂为其火腿肠做的电视广告中,镜头里出现了“少林寺”匾额,并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1993年12月,少林寺将这家食品厂告上郑州市中院。法院三年后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火腿肠并公开道歉。此为中国宗教寺院名誉权诉讼第一案。此后,少林寺投资成立了河南少林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着手进行“亡羊补牢”式的“少林”、“少林寺”商标注册。
 

根据《河南商报》报道,这则由嵩山少林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声明指出,森马Semir各线下实体店、天猫“森马官方旗舰店”、微信小程序“森马官方掌上旗舰店”、拼多多“森马品牌店”,以及淘宝、拼多多等众多其他店铺均在销售“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

声明特别指出,森马公司接到社会投诉后,已主动将相关线上平台的侵权服装下架。但在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森马公司主动联系,并发去告知函,希望其以有序、规范方式参与少林功夫相关研发后,森马公司拒绝沟通、退回了告知函。随后,重新将上述侵权服装在各平台网店和实体店上架销售。

对于是否和少林寺授权联名的问题,一名自称森马下属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是否为侵权,需要法务部门确认。另外一位负责人则表示,自己未听说此事。

河南少林寺官方网站昨天发布声明,指中国服装品牌森马Semir出售的“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涉嫌侵权,相关工作人员称,是否侵权需法务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