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指控,钮承泽执导电影“跑马”认识被害人,2018年11月23日,剧组原订召开工作会议,钮临时取消会议,改邀友人到家里聚会,并借机请剧组人员带同被害人到场;11月24日凌晨,剧组人员离开,被害女子一人独留钮承泽家中。
钮在剧组人员离去后,将被害女子强压在沙发上,强脱衣裤,以手指插入被害女子下体,被害人事发后由室友陪同前往医院验伤、采证,向警方报案。
据联合新闻网报道,钮承泽在性侵案侦查阶段,通过剧组人员尝试以赔付相当于一年薪水的60万元(新台币,下同,约2.8万新元)给被害人,让风波落幕,被对方拒绝,去年9月性侵案审判中,与被害人在庄姓女律师的见证下,给付达“七位数”的调解金,这笔因官司产生的代价,事实上是“200多万元”,且是讨价还价的结果。
上月,台湾法院开辩论庭,钮承泽主张以为女助理知道自己喜欢她,因此没有主观犯意,还认为既然已经成立调解、被害人身心损失获得补偿,盼合议庭给予缓刑宣告。
检警侦查,被害女子胸部上残留的微物迹证为唾液,检体DNA与钮承泽相符,被害人下体虽然无验出与钮承泽DNA相符的微物迹证,却有新撕裂伤,且被害女子四肢出现新瘀伤,采信被害人指述,认定钮涉强制性交罪,将钮起诉。
公诉检察官则认为,被害人是电影剧组一员,与钮承泽有上下隶属职场关系,被害人没有反抗只是为了保住工作而已,钮不认罪,犯后态度不佳,不能量以法定最低刑,求刑三年四个月。
台湾导演钮承泽被控性侵剧组女助理案中被告钮承泽不认罪,但赔付被害人“七位数”和解金,声称误以为与被害人有情愫等,请法官判他缓刑,检方论告认为,钮不认罪又将犯罪行为归责被害人承受,求刑三年四个月。钮承泽今天(14日)上午依强制性交罪被判坐牢四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