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此案,扬州中院今日一审宣判,被告人家属王女士在宣判后透露,韦刚获刑15年。王女士称,会考虑上诉。

杭集镇政府于是委托扬州某拆迁公司,在2018年10月15日进行拆违。业主韦刚及其前妻阻止,与拆违人员发生推搡拉扯,阻止拆违未果后,韦刚驾车两次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两死八伤。事发后,韦刚及拆迁公司多名人员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中国江苏扬州一业主,因不服有关部门拆除其违章建筑物,开车冲撞拆违人员和群众致两死八伤,今日(16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15年,其家属考虑上诉。

据《新京报》报道,扬州杭集镇防汛防旱指挥部于2018年7月5日发布公告,要求侵占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坝头,由业主五日内自行拆除,并先后于同年7月7日和8月13日,两次向涉事业主韦刚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但该业主始终未配合。

此案一审于2019年6月28日,在扬州中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韦刚被控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审中,韦刚当庭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