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整个案子从借贷一年延到二年,后来从10年变成20年的分期付款,之前都是同一位与业务有关的人经手,但延长借贷到20年时,却变成一个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员工签办;通常超过5000万就应该要送交董事会,这房屋贷款总额13亿元,却以内部签呈由董事长决行,没经过董事会。

陈骏季说,台肥在2014年8月4日签办处理方式陈核过程中,用“总经理OOO”核章,与其签稿会核表“总经理顾问OOO”核章不同,有伪造文书之嫌;分期付款期间财务报表的会计科目为“应收帐款”,与台肥公司财务处开立的收款发票为“银行贷款-土地款”也不一致,也恐有违反公开发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之嫌,以上疑义都需要进一步厘清,因此交全案交由检调调查。

他也说,这案子发生在2014年到2015年间,农委会并没有主动调查这案子;是11月6日借贷案爆发,立法院也要求农委会需要积极了解,基于农委会是台肥的最大股东,将全案移送检调,希望能够尽早的厘清疑义,过程并没有政治力介入。

陈骏季说,台肥在处理建案契约条款适用争议,并没有以正式公文询问金管会,仅以承办人个人名义电子信箱询问,就确定这件案分期付款行为,有没有违反公司法第九条,这样因为政策变更,是归责于买方还是卖方,还是不可归责双方,他认为这不像是上市公司的作为。

他表示,台湾内政部曾函复台肥内容并未明确认定本件建案买卖契约中,第九条二(三)因政令变更,导致发生贷款差额可归责于买受人的条款无效,台肥没有就争议部分再函询内政部,自行解读判定该条款无效,改适用第九条二(一)不可归责于双方条款,农委会认为有疏失;这是借贷案中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定型化契约是私权行为,是否合乎各项法律规范,却没有正式的公司行文,从台肥的报告中仅看到个人去问。

据《联合报》报道,农委会今天(2日)开记者会,针对台湾肥料公司所提出的报告提出六点疑义。台湾农委会副主委陈骏季表示,农委会针对台肥提出的调查报告进行检视,并将有疑义部分交由检调厘清。他并澄清,这过程没有任何政治力介入。

陈骏季表示,到底当初台肥的决定是否合法,农委会无法判断,因此将全案送交检调,若是合法,那内部是否合程序;整个预售屋共有70户,最后有32户做贷款十年延长到20年的分期付款,因为各户的财力不同,到现在仍有13户还在缴纳贷款中,农委会仅针对台肥提出的调查报告审视,并没有审判权力,因此要移请调查局厘清疑点。

当初为了打房,台湾中央银行2014年6月26日公告,将原2012年6月22日认定“购置高价住宅”买卖金额判断标准从8000万元(新台币,下同,358.87万新币)调降为7000万元,最高贷款成数也从六成调降为五成。农委会称,台肥这案子为上开法令变更适用范围,因此才会衍生买受人贷款差额(约总价二成)应如何付清的争议。

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高雄市长韩国瑜南港买房贷款案从11月6日延烧至今。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对该案件提出六项疑义,并移请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及相关主管机关调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