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宣布,会暂停有关“禁蒙面法”的执法,直至有进一步发展再作决定。
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政府将详细研究判词内容,暂不作回应。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10月初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并实施“禁蒙面法”,以遏止社会上激进的违法行为及帮助警方执法。其后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等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颁令裁定紧急法及“禁蒙面法”无效及违宪。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颁布判词指,禁蒙面法部分条文,对基本权利所施加的限制超乎所有达致目的的合理所需,不符合相称性。
他称,警方对使用“禁蒙面法”执法属“保守”,10月至今有三宗相关案件,其中一人被落案控告,但没有到审讯阶段。
综合路透社和《明报》报道,港警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今午(18日)在警方记者会上宣布,作为执法部门,警方现在开始暂停执行“禁蒙面法”,并等待法庭有进一步发展再作处理。
李桂华认为,“禁蒙面法”有助执法,可避免有人在面罩下为所欲为,以真面目示人亦减低犯法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