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中国人民银行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金融委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金融委办公室统筹协调。
据央行“三定方案”,宏观审慎管理局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制度,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牵头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并表监管。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拟订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制度,推动人民币跨境及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逆周期调节。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推动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牵头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政策建议。
央行“三定方案”显示,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值得关注的是,宏观审慎管理局为此次机构改革后央行新设立的内设机构。
中国机构编制网今天(2月2日)正式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央行“三定方案”)。其中披露,央行新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宏观审慎管理局。
在去年3月公布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被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据澎湃新闻报道,与此前公布的部委“三定方案”有所区别的是,央行“三定方案”中关于“主要职责”内容前,明确了央行所承担的金融委日常工作。
此外,根据央行“三定方案”,央行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研究局、货币政策司、宏观审慎管理局、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保卫局)、国库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会计财务司、内审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参事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而此前央行官网显示的25个内设机构则分别为: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货币政策二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结算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群工部)、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参事室、工会、团委。
据央行“三定方案”,条法司拟订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审核规章。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承担合法性审查和中央银行法律事务。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而上述职责则被划入了央行条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