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启惠得知无罪判决后向《联合报》说,此案伤害学术、产业界,希望误解跟伤害到此为止,希望检方能了解严重性。他指出,学术界重大的发明透过“技转”贡献社会,技转收入都是台湾的,不要把技转当成是图利、贪污。

士检两年多前侦办浩鼎案,找从庞大的电子邮件中,找出2011年10月21日一封翁启惠寄给张念慈的“ok”电邮,认为构成收受1500张股票“期约贿赂” 。检察官再找出翁启惠在2012年12月,以用女儿名义,持有3000张浩鼎股票,资金来源是张念慈借款代垫,翁启惠事后偿还。

历经两年的开庭侦审后,士林地方法院去年12月28日宣判无罪。合议庭认为,ok电邮没有提到1500张股票,对价关系不成立,且翁启惠以“创作人”身分,与有意签署技转的厂商谈话,符合中研院技转流程,3千张股票是翁启惠用自由资金购买股票。

中研院前院长翁启惠被控收受浩鼎公司董事长张念慈股票贿赂。士林地检署大动作侦办后,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去年12月28日法院一审宣判无罪。经密集召开多次专案会议,地检署今天(21日)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决定不上诉。

检方认为,翁启惠收受张念慈股票贿赂,以协助浩鼎取得中研院的研究成果“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术”,用以大量生产OBI-822抗乳癌疫苗,在2017年1月9日依照贪污治罪条例起诉翁、张两人。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外界普遍认为,检方诉讼过程中,公诉检察官莅庭时,法庭攻防战一直处于弱势,无法提出更多明确的犯罪证明。无罪结果出炉后,士林地检署遭受各界压力,上级单位关切不断,本月7日,士检的浩鼎团队带着案件的起诉资料与检察总长江惠民开会,并研拟是否该上诉,上周六19日,士检团队再度与长官开会,检察总长会议中做出明确指示,决定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