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两司表示,依新修正刑事诉讼法475条规定,“应发还之扣押物如受发还人不明,检察官公告后一年内仍无人声请发还时,即归属国库”。因此,两岸更需尽速协商,定出返赃机制,以便将赃款速返还大陆被害人。

(联合早报网讯)520后两岸关系急冻,目前台湾检察机关查扣跨境诈骗案件逾2亿元新台币赃款,返还中国大陆被害人之路有程序困境。

国两司指出,日前台湾高检署要求全国各地检察机关,清查诈骗案件中涉及大陆地区被害人的罪赃件数及金额,共有81案,查扣犯罪所得以及被害赃款共计新台币1亿9180万9169元、人民币80万9045元,约逾2亿元新台币。

国两司司长蔡秋明指出,台湾从2014年4月起首次返还陆方赃款以来,迄今已返还陆方七次、共新台币1817万余元;陆方返还台方六次、金额1439万余元。

联合新闻网报道,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国两司)今天(19日)指出,目前为了返赃而向大陆提出司法互助请求总共30件,涉及1亿2205万多元新台币,但多数大陆被害人不详或对岸尚未回复,两岸需经协商定出返赃机制,以让被害人更快速拿回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