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2021年11月被控,之后保释在外候审,条件包括上交护照。否认有罪的他在2024年7月31日被裁定罪成,案展11月4日下判,这期间他获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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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落网后伪造身份 谎称从马国入境

法官下令这两项罪行分开执行,总刑期为13个月。

被告在同日被捕,拉希德被送院治疗,拿了14天住院假。

然而,2024年9月底,被告得知妻子患病须动手术,没护照无法回家的被告便计划,要从兀兰海滨码头游到马来西亚,再从马国回孟加拉。于是,被告请朋友帮他购买救生衣,并陪他到码头。

被告伊布拉欣(37岁,孟加拉籍)原已面对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尽管他否认伤人罪行,但早前受审后已被定罪。如今,他又面对一项抵触移民法令的控状,他于星期一(11月4日)承认此罪。法官裁定他两项罪名需坐牢13个月。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2021年11月26日下午4时许,被告与同事在杨厝港路一处工地进行电缆工程。在工作过程中,被告与管工拉希德起争执,被同事拉开。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在保释期间犯案,刑罚因此得要加重。非法离境罪,判他入狱两个月;至于伤人罪行,因被告划伤受害人三处身体部位,以致受害人在不短的时间内须拿住院假,法官判他坐牢11个月。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妻子当时身体情况不佳,他选择非法离境时已陷入绝望;他是旱鸭子,穿救生衣下海,想游到对岸的马国,已经是经历了风险,恳请法官轻判。

岂料,傍晚约6时20分,拉希德质问被告拍的照片,引起被告不悦,双方再起争执并互相推搡。突然,被告从口袋拿出刀片,划伤了拉希德的腹部、颈部和手腕。同事见状赶紧将被告拉开。

客工与管工起争执后拿刀片划伤对方,在被判有罪并保释在外等待判刑期间,他因妻子在孟加拉患病想回家探望,试图游到马来西亚再回国,结果在海中被海警抓个正着。

被告在海中游了约半小时后行迹败露,警察海岸卫队人员当场将他逮捕。被告落网后还企图捏造假身份,谎称自己企图从马国游入新加坡,希望执法人员把他送到马国。如此,他便可在马国缴付罚款后被遣返孟加拉,但他的谎言随后被识破。

2024年10月8日晚上10时许,被告与朋友抵达码头。那个时候码头人潮较多,他便等至夜深人静时。隔天凌晨约4时20分,他穿上救生衣跳入海中,往马国新山的方向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