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执勤的大厦经理目击被告的行为,看见他将装有金链的袋子交给一名孟加拉乘客。经理对被告进行检查,发现被告的禁止令后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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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9月25日,被告却违反禁止令,因此再接到第二份禁止令,这次则禁止他进入机场直到2024年9月12日。
这起事故发生在2023年10月27日晚上11时30分,地点是樟宜机场第三搭客大厦的离境区。
因在樟宜机场招徕被禁止进入机场,孟加拉男子却未遵守禁止令,擅闯机场离境区要求乘客帮忙携带金链回国,被判坐牢六天。
35岁的被告布伊扬(Bhuiyan Md Robius Sani)面对两项擅闯的罪名,他承认其中一项,法官将另一项纳入考量后,星期一(10月28日)在国家法院判他入狱抵罪。
根据这两份禁止令,被告除了旅行外不准进入樟宜机场。若他再次违反禁止令进入机场,可能因擅闯而被控上法庭。被告明白当中的条例,并签署这两份禁止令。
案情显示,被告曾因在樟宜机场招徕,而在2023年9月12日接到机场发出的禁止令,禁止他进入机场直到2024年9月11日。
不过,尽管如此,被告却再次违反禁止令;事发当天来到机场离境区,打算要求前往孟加拉的乘客帮忙携带金链和手机等物品回国。
控方指出,被告的行为对樟宜机场集团造成滋扰,也对樟宜机场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此外,被告多次违反禁止令,因此有必要给予阻吓性惩罚,促请法官判他一周至两周的监禁。
根据刑事法典,若擅闯罪名成立,违例者可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罚款最高1500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