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于上午9时30分在国家法院开审,到下午5时左右结束。中午休庭时,毕丹星也赶场前往国会,待了约15分钟。他在首日审讯结束后,与律师一起离开法院。

高级副检察长洪清福发表控方开庭陈词时指出,毕丹星早在同年8月7日,即辣玉莎首次在国会上撒谎四天后就知道实情,但当他在8月8日与10月3日,两次与辣玉莎见面时,没有指示辣玉莎向国会承认撒谎,期间也没有向辣玉莎重提此事。洪清福说,8月9日至10月2日之间,“被告完全沉默,没针对撒谎事件说一句话,似乎是此事已经完结”。

控方早前已表明立场,毕丹星若被判罪成,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向国会特委会给伪证者可被判罚款最高7000元,或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

控方星期一(10月14日)在开庭陈词中抛出震撼弹,一场发生于2021年10月11日、在刘程强住家的三人面谈,成为控方证明毕丹星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的关键所在。现任领导与前党魁见面这一点,没有在之前举行的国会特权委员会听证会上揭露,控方也未说明如何得知这项信息。

首个上庭供证的控方证人是辣玉莎。当被问及是否有告诉父母亲她被性侵的事情,原本作答流畅的辣玉莎先陷入沉默,接着开始落泪。在忆述一些与毕丹星的谈话内容时,她也表示不记得对方具体说过什么,因为已经事隔三年。辩方料在星期二(15日)开始盘问辣玉莎。

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涉嫌作伪证案开审爆出,原来毕丹星与党主席林瑞莲,曾就辣玉莎撒谎事件寻求前党魁刘程强的意见;控方指毕丹星在咨询刘程强之前,未曾指示辣玉莎向国会澄清她的谎言,也没有这么做的打算,直至与刘程强会面后才改变姿态。

本案始于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在2021年8月3日国会上所说的谎话。她当时谎称自己三年前陪一名性侵受害者报案,警员不当评论受害者。两个月后,辣玉莎在国会上重复谎言,直至同年11月1日才向国会承认撒谎,并且道出自己曾是性侵受害人。

今年48岁的毕丹星面对两项抵触国会(特权、豁免和权力)法令第31(q)节条文的控状,这是本地首次有被告在这项法令下被控上法庭。当法庭人员念出控状内容后,毕丹星说:“我不认罪。”

所谓的谨慎筹备,包括辣玉莎在这段期间草拟了好几份澄清声明,毕丹星看过至少其中五份草稿。因此,控方认为所能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当毕丹星向特委会供称,他在8月8日与10月3日有告诉辣玉莎必须向国会道出真相时,是在撒谎。

毕丹星拒绝认罪 辣玉莎供证时落泪

洪清福也指毕丹星根本不可能打算让辣玉莎在10月4日国会澄清谎言,“因为他没有采取任何准备工作,包括没有为辣玉莎或叫她准备澄清声明。而这与毕丹星见了刘程强后的两个多星期内,即10月12日至31日之间所做的谨慎筹备形成对比。”

延伸阅读

为了证明控方的立场,控方将传召刘程强上证人栏,针对他当时给毕丹星与林瑞莲意见一事供证。刘程强与接班人毕丹星“打对台”的局面,料将成为审讯的焦点之一。

由于两项控状属于刑罚比较轻的推事庭案件,而非地方法庭案件,毕丹星受审时无须坐在被告栏里。辩方律师团队共有三人,由曾经当主控官的安德烈(Andre Jumabhoy)率领,而毕丹星的律师父亲阿玛吉星(Amarjit Singh)也是其中一员,就坐在毕丹星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