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须对行为负责 法律面前无人可凌驾
贪污调查局是在调查其他案件时,发现了牵连易华仁的资料,之后把事情上报前总理李显龙,以展开全面调查。
“不过,他过去的贡献不能弥补所犯下的错。虽然对自己的同事和朋友采取行动让人痛心,但在必要时我们有责任这么做。政府和政治体系须保持廉洁,杜绝腐败。那些被委以重任的公职人员须秉持最高的诚信标准,行为须让人无可非议。这是绝对必要且不容妥协的。”
前内阁部长易华仁被判监禁12个月,黄总理星期四(10月3日)发声明说,对易华仁的政治生涯就此结束,表示“失望和难过”。总理说,易华仁过去的贡献无法弥补他犯下的错。
他说,没有任何政治制度能避免人性的弱点。无论我国多严厉地打击贪腐,时不时仍会有人受到诱惑,误入歧途。在新加坡,这些人须知道他们的行为迟早会被揭穿,并被追究责任,易华仁案件就是如此。我国制度会确保公职人员为自身行为负责,没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总理声明中也说,第165节条文的核心在于,易华仁的行为损害了公共机构的诚信,削弱了人们对它的信任,因为这可能让人觉得,有心人士可以通过赠予贵重物品来拉拢公职人员。因此,公职人员职位越高,罪责也越重,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也越大。
黄总理说,易华仁担任国会议员超过25年,是一名活跃且热心的议员,尽心照顾西海岸集选区居民的需求,并改善区内设施。他也曾掌管不同政府部门,在各个岗位都做出重要贡献。
易华仁9月24日承认四项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以及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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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的职位越高,罪责就越重,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也越大。黄循财总理强调,被委以重任的公职人员,必须秉持最高的诚信标准,确保行为无可非议。
黄总理承诺,他和他领导的团队,会继续坚守最高的诚信和行为标准。“无论政治代价有多大,或看到同事朋友被判刑时我们有多难过,我们都会为新加坡和新加坡人民做正确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