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是保安人员的萨杜(Sandhu D S,74岁)共面对一项滋事打架和三项动用刑事暴力的控状,他否认有罪。控方以所有控状提控他,案件星期三(10月2日)在国家法院开审。
代表被告的是新加坡保安协会会长约舒亚(Raj Joshua Thomas)律师。律师盘问陈志强时指事发地点有禁止停车的标志,陈志强却还是把脚踏车停放在人行道中间,阻碍通行;被告也没有用力拉扯他,只是抓着他,在确定陈志强不会离开后便松手,间中也没有熊抱他。
他说,被告这时说要报警,在场的两三名送餐员见状拉开两人,试图让他们冷静下来。他指被告站在身旁熊抱他,不让他离开,他在过程中试图踢向被告,但踢空。
控方星期三传召陈志强、医生和查案人员出庭供证,也在庭上播放被告随身录像机拍摄的画面。
他说,不久后一名女保安人员告诉他必须把脚踏车停在别处,但他以为餐点很快就会准备好,便不予理会,回到店里继续等餐。后来他看见被告拿着脚踏车锁前来,以为被告要锁他的脚踏车,于是跑出比萨店,喊了被告一声。
被告也被指动用刑事暴力,用左手抓住陈志强的手臂,以及推搡另一名送餐员和一名路人。
被告随后告诉陈志强他已报警,陈志强则说自己不会逃跑,会等待警员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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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强则被控一项滋事打架和一项动用刑事暴力的控状,他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一周,已刑满出狱。
陈志强供证时说,他在案发当天傍晚6时许抵达购物中心,当时要去比萨店等待取餐,于是把电动脚踏车停在比萨店前方的人行道。
案件星期四(3日)续审。(人名译音)
医生供证时说,被告案发隔天到综合诊疗所求诊,他的太阳穴和手腕处有擦伤,背部和手指扭伤。
在指示送餐员移开脚踏车时,因送餐员的一句脏话而起争执,保安人员涉嫌伸手抓送餐员手臂,后者不甘便以拳头还击,保安人员也被指在过程中推搡两名上前劝架的公众。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22年8月21日傍晚约6时零5分,在亚历山大购物中心(Alexandra Central Mall)与送餐员陈志强打架,扰乱公共安宁。
陈志强称,他在被告的要求下把脚踏车移走,但间中骂了一句脏话。被告听见后推了他的手臂,陈志强则叫对方别动他。陈志强为了防卫朝被告挥拳,打到对方后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