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8日,易华仁办60岁生日会,并于5月7日邀请林国城和家人出席。6月13日,林国城建议送折叠脚踏车作为生日礼物,随后送了一辆价值约7908元的布朗登(Brompton)T Line给易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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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易华仁没支付上述威士忌、红酒和脚踏车的费用,也没向政府申报这些物品。
2021年间,易华仁请林国城帮他找威士忌和红酒,并于11月14日通过聊天应用WhatsApp发送了一瓶Gordon & MacPhail Caol Ila威士忌的截图,请他问供应商对这款酒的看法。林国城回复称会向供应商咨询。
2022年1月7日,林国城通知易华仁他已购买两瓶Gordon & MacPhail Caol Ila威士忌,会把它们连同一批红酒送到被告家。
易华仁当时知道林国城参与了与他作为交通部长职责相关的商业交易,即林增建筑与陆交局之间的T315合同的执行,他因此触犯了刑法第165节条文,指他以公职人员身份索取好处。
2016年,林增建筑与陆路交通管理局签订总值3亿2500万元的合同,为增建和改建丹那美拉地铁站和高架桥(简称T315合同)。
前交通部长易华仁承认主动向商人林国城索取红酒和威士忌,并在60岁生日庆祝会,收下对方送出的价值近8000元的名牌脚踏车生日礼物。
易华仁表示接受,并感谢林国城。2022年1月,林国城安排把14瓶威士忌和红酒送到被告住处,包括两瓶价值约542元的威士忌,三瓶2010年份总值956元的Pichon Lalande红酒等。
案情揭露,林国城是林增控股旗下林增建筑(Lum Chang Building Contractors)的董事。
易华仁星期二(9月24日)承认五项控状,其中两项与林增控股(Lum Chang)董事经理林国城有关,抵触刑事法典第165节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