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这些改变只是法官权力增强的几个例子,标志着现有家事司法条例的扩展和改进。这些措施将增强法院对家事诉讼的控制,并减少争执。
不过,如果法院认为在援引第六项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双方仍有和解的可能性,法院将不会批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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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提到,家事法判例中有四个主要趋势,体现了家事司法法院朝向治疗式司法(therapeutic justice)模式发展的进程。
去年,家事司法法院共接收2万8203个案件,其中6314个是离婚申请,其余案件包括遗嘱认证、抚养费、家庭暴力,以及青少年法庭案件。
现在,申请离婚可以不再依赖传统的五项离婚理由—通奸、遗弃、不合理行为、三年分居(经同意)或四年分居(未经同意),而是通过说明婚姻无法挽回的原因、调解努力及对财务安排和子女抚养的考虑来申请。
今年稍后生效的家事司法法令修订条文,旨在提升对儿童福利的保护,并确保家庭案件的公正和高效处理。这些修订赋予法院权力,禁止当事人提交毫无依据的申请,尤其是那些可能对孩子福利产生不利影响的申请。
此外,今年7月1日生效的妇女宪章修正法令新增“同意婚姻破裂至无法挽回”的第六项离婚理由,进一步推动家事司法模式从对抗性转向合作性。
新加坡律师公会主办的两天家庭研讨会于9月3日至4日以网络形式进行,共有328人参加,讨论了家事法的变化等相关课题。
家事司法法院首席法官郑慧慧星期二(9月3日)在家庭研讨会上致辞时说,新的修订法令和2024年家事司法条例将加大法院力度,减少无效申请,避免诉讼拖延,并快速应对紧急家庭需求。
家事司法法院将在下个月庆祝成立10周年,计划今年底之前迁入合乐广场原国家法院大厦的新办公地点。
这些趋势包括:家事司法系统更注重保护孩童的福利;强调父母的持续责任,鼓励父母通过协商而不是诉讼解决抚养问题;采用宽泛处理法来分割资产和抚养费,减少不必要的对抗,以及法院支持治疗式司法,帮助当事人和孩子疗愈,并向前迈进。
郑慧慧说,这些数据显示,本地离婚案件多数以较为平和的方式得到解决,反映了家事司法模式在减少对抗性方面取得的进展。
此外,法院还可以限制当事人提交的宣誓书和书面陈词的长度,也可规定提交文件前须满足的条件。
过去五年,约67%的争议性案件经过调解后得以全面解决,约89%的案件得到全面或部分解决。
家事司法模式减少对抗性
这些发展反映了法律原则和判例法的演变,体现了减少家庭诉讼中敌对情绪的决心,同时确保当事人得到倾听,弱势个体得到保护。
2015年,24%的案件被提交至简化程序,而去年这一比率升至66%,增加近两倍。
她指出,法官主导的纠纷解决程序将变得更加重要。修订法令授权法官就案件中的问题作出包括实质性命令在内的各种命令,这意味着法官的主导权已经超越了单纯裁决诉讼各方的立场。
根据修订法令,当事人要求变更、暂停或撤销家事司法法院的命令时,法院有权禁止他们提交申请或支持文件,尤其是在申请缺乏依据、当事人过往行为不佳,或申请可能对儿童福利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