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振泉早前已被判坐牢七年又七个月,其余三人的案件仍在审理中。
被告廖利明(58岁)共面对85项欺骗、伪造文件,以及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等控状。他星期五(6月28日)承认其中17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控方指出,虽然被告与陈振泉职位不同,但仍在计划中扮演重要角色,并从中获利近80万元,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七年又一个月。
Civil Tech在2016年3月至6月间被骗支付967万6534元给分包商。公司老板后来发现骗局,追回约500万元,但仍损失约467万余元。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并非策划者,也不是确保骗局顺利进行和追踪资金的人,他仅被动地听从指示,罪责较小。被告已赔偿其中66万元,并在接受调查时上缴价值约6万4000元的两支劳力士表。
不满老板未付花红 四人想诡计骗公司
四人于是连同黄锡庆想出欺骗公司钱的诡计。黄锡庆通过他名下的两家公司,以分包商的身份发出假单据给Civil Tech,向后者为“工作项目”收钱。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6年3月至8月间,贪污调查局在2017年接获匿名投诉,指Civil Tech有一组自称“五匹狼”(Wolf of Five)的前雇员和商业伙伴,以伪造收款单据的手段,让Civil Tech发放完工付款给分包商。事实上,有关分包商根本没有为Civil Tech执行任何建筑项目。
自称“五匹狼”的五名男子伪造分包商单据,几个月内欺骗一家建筑公司付款967万余元,从中获利近80万元的其中一人认罪后判监六年又一个月。
Civil Tech是一家建筑公司,案发期间是樟宜机场第五搭客大厦建筑工程的分包商。被告当时是公司的项目经理,另外四匹“狼”是财务经理陈振泉(42岁)、项目总监温国平(44岁)和颜国量(45岁),以及另一工程公司Global Civil Engineering的董事黄锡庆(45岁)。
另外,温国平找了另一个分包商Hua Rong,与他们串谋发假单据给公司。陈振泉会留意公司的资金流动,确保公司户头有足够现金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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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时在温国平的邀请下加入计划,前后签署九份由分包商发出的付款凭证,涉及约756万1563元。他间中也找来一名分包商合作。
调查显示,2016年初,被告、陈振泉、温国平和颜国量不满公司老板没有支付原本承诺的花红,而且主管财务的陈振泉知道,公司拥有足够资金支付花红。
在Civil Tech付款后,为了避免大量资金流动引人怀疑,陈振泉等人特地再找其他分包商合作,让他们也发假单据给黄锡庆的两家公司,以此手段从两家公司的银行户头取出赃款。协助转移赃款的分包商可从中获得一些抽成。